磴政字〔2015〕83号
磴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磴口县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各苏木镇、国营农场,县直和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按照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经县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磴口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以及苏木镇权力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本级及苏木镇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
(一)全县列入行政权力梳理的部门43个,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共计3724项,其中行政许可154项,行政处罚2787项,行政强制措施162项,行政强制执行36项,行政确认55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奖励44项,行政征收55项,行政监督检查180项,其他行政权力96项,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权力67项,本级初审上级终审的行政权力58项。
(二)苏木镇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共计33项,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执行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本级初审上级终审的行政权力7项。
二、严格按照行政权力清单行使权力
对县本级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不得截留或变相实施,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已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部门不得擅自变更,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加强行政权力清单监督管理
县本级及苏木镇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权力清单的调整,由权力行使部门提出,经县法制办审核,报县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对行政权力清单未明确但应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需列入权力清单的,按程序办理。各部门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查看,网址:http://www.baibianyule.com/dkxztlm/qlqdzujs/
磴口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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