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内蒙古利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硫化碱循环经济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概况:项目生产规模为1500吨/年硫化蓝、3100吨/年2,4-二硝基氯化苯、10000吨/年硫化黑、10000吨/年硫氢化钠、6500吨/年甲硫醇钠、1500吨/年甲硫基乙醛肟,总投资7232.6万元。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化工工业园区利川公司现有厂区内。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在生产中将会对评价区周围的大气、声环境、地下水等产生一定的影响,其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生产中废气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硫化蓝和硫化黑生产过程中硫化废气,2,4-二硝基氯苯生产过程中硝化废气、废酸浓缩废气,硫化黑干燥废气,硫氢化钠生产过程中硫化氢吸收尾气、甲硫醇钠生产过程中碱吸收尾气,甲硫基乙醛肟生产过程中氯代废气、甲硫基化废气以及干燥废气,储罐区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气、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氯气、甲硫醇、甲硫醚、甲醇、粉尘等。
经过治理后,氨气、硫化氢、甲硫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建企业二级标准限值,其余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锅炉烟气中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的要求,不会改变区域内的环境功能,其影响较小。
②生产中废水对水环境的污染:
项目生产废水采取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处理后废水全部回用,清净下水直接排入磴口县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磴口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当地水体产生直接影响。
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回收系统产生的盐,包括硫代硫酸钠回收系统产生的氯化钠、硫代硫酸钠、废活性炭,硫酸钠回收系统产生的芒硝,甲硫基乙醛肟废水回收产生的氯化钠,以及燃煤锅炉产生的炉渣、灰渣及硫酸钠等,同时包括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危险固废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回用于现有硫化碱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因此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④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生产过程中的噪声设备,如引风机、鼓风机、空压机以及机泵等,均采取了相应隔音降噪处理措施,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三、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方式一览表
①废气治理措施
硫化蓝车间:硫化废气收集后经三级碱吸收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硫化蓝干燥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2,4-二硝基氯化苯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硫代硫酸钠吸收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 硫化黑车间:硫化废气收集后经三级碱吸收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硫化蓝干燥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硫氢化钠车间:硫化氢经五级硫化钠碱吸收生产硫氢化钠,尾气通过30m排气筒排放:甲硫醇钠车间:甲硫醇采取三级碱吸收生产甲硫醇钠,尾气经焚烧、三级碱吸收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甲硫基乙醛肟:氯代釜高位槽废气收集后经三级碱吸收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滴加釜离心机废气收集后经三级碱吸收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燃煤锅炉产生的烟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布袋除尘+湿法脱硫处理后通过45m烟囱排放;储罐区废气采取水封+平衡管减少大小呼吸气的排放。
②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硫化黑、硫化蓝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进入硫代硫酸钠回收系统,回收硫代硫酸钠,硫化蓝废气吸收废水回用于硫化工序,硫化黑废气吸收废水用于甲硫醇钠的生产;2,4-二硝基氯化苯结晶分离废水作为硫化黑生产底水;甲硫醇钠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进入硫酸钠回收系统,回收的十水硫酸钠(芒硝)回用于现有硫化碱项目;甲硫基乙醛肟废水进入喷雾干燥系统,回收氯化钠;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磴口县污水处理厂,清净下水可直接排入污水处理厂。
③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由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回收的芒硝回用于现有硫化碱项目,锅炉灰渣、回收的硫代硫酸钠、氯化钠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④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对各噪声污染源采取隔声、降噪、优化布局等防治措施降低噪声源的声功率级。
本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产生环节、治理措施及排放方式一览表
    
        
            | 
             项目 
             | 
            
             产污环节 
             | 
            
             主要污染物 
             | 
            
             治理措施 
             | 
            
             备注 
             | 
        
        
            | 
             废气 
             | 
            
             硫化蓝硫化废气 
             | 
            
             硫化氢 
             | 
            
             二级碱吸收,+30m排气筒 
             | 
            
             硫化蓝 
             | 
        
        
            | 
             硫化蓝干燥废气 
             | 
            
             粉尘 
             | 
            
             布袋除尘+30m排气筒 
             | 
        
        
            | 
             硝化废气 
             | 
            
             硫酸雾、NOx、硝基苯类 
             | 
            
             二级碱+硫代硫酸钠吸收+30m排气筒 
             | 
            
             2,4-二硝基氯化苯 
             | 
        
        
            | 
             浓缩废气 
             | 
            
             硫酸雾、NOx 
             | 
        
        
            | 
             硫化黑硫化废气 
             | 
            
             硫化氢 
             | 
            
             二级碱吸收,+30m排气筒 
             | 
            
             硫化黑 
             | 
        
        
            | 
             硫化黑干燥废气 
             | 
            
             粉尘 
             | 
            
             布袋除尘+30m排气筒 
             | 
        
        
            | 
             硫化氢吸收尾气 
             | 
            
             硫化氢 
             | 
            
             焚烧+碱吸收处理+30m排气筒 
             | 
            
             硫氢化钠 
             | 
        
        
            | 
             三级碱吸收尾气 
             | 
            
             甲硫醇、甲硫醚 
             | 
            
             甲硫醇钠 
             | 
        
        
            | 
             氯代釜高位槽废气 
             | 
            
             Cl2、HCl 
             | 
            
             碱吸收+30m排气筒 
             | 
            
             甲硫基乙醛肟 
             | 
        
        
            | 
             滴加釜离心机废气 
             | 
            
             甲硫醇 
             | 
            
             碱吸收+焚烧处理+30m排气筒 
             | 
        
        
            | 
             干燥废气 
             | 
            
             粉尘 
             | 
            
             布袋除尘+30m排气筒 
             | 
        
        
            | 
             废水 
             | 
            
             压滤废水 
             | 
            
             硫代硫酸钠 
             | 
            
             硫代硫酸钠回收系统:沉降+脱色压滤+三效蒸发+沉降分离+结晶冷却+离心分离 
             | 
            
             硫化蓝 
             | 
        
        
            | 
             二级碱吸收废水 
             | 
            
             硫化钠 
             | 
            
             回用于硫化工序 
             | 
        
        
            | 
             2,4-二硝基氯化苯 
             | 
            
             结晶分离废水 
             | 
            
             作为硫化黑车间底水 
             | 
            
             2,4-二硝基氯化苯 
             | 
        
        
            | 
             废气吸收废水 
             | 
            
             大孔树脂吸附+三效蒸发 
             | 
        
        
            | 
             硫化黑 
             | 
            
             硫代硫酸钠、氯化钠 
             | 
            
             硫代硫酸钠回收系统:沉降+脱色压滤+三效蒸发+沉降分离+结晶冷却+离心分离 
             | 
            
             硫化黑 
             | 
        
        
            | 
             碱吸收废水 
             | 
            
             硫氢化钠 
             | 
            
             回用甲硫醇车间 
             | 
        
        
            | 
             碱吸收废水 
             | 
            
             亚硫酸钠 
             | 
            
             三效蒸发+离心分离,回收的硫酸钠回用于现有硫化碱项目 
             | 
            
             甲硫醇钠 
             | 
        
        
            | 
             离心废水 
             | 
            
             氯化钠 
             | 
            
             臭氧氧化+烟气喷干 
             | 
            
             甲硫基乙醛肟 
             | 
        
        
            | 
             生活污水 
             | 
            
             COD、BOD、NH3-N、 
             | 
            
             化粪池处理 
             | 
            
             职工生活 
             | 
        
        
            | 
             固废 
             | 
            
             硫酸铵 
             | 
            
             硫酸铵 
             | 
            
             外售综合利用 
             | 
            
             硫化黑 
             | 
        
        
            | 
             硫酸钠 
             | 
            
             硫酸钠 
             | 
            
             回用于现有硫化碱车间 
             | 
            
             硫氢化钠 
             | 
        
        
            | 
             硫酸钠 
             | 
            
             硫酸钠 
             | 
            
             回用于现有硫化碱车间 
             | 
            
             甲硫醇钠 
             | 
        
        
            | 
             废活性炭 
             | 
            
             废活性炭 
             | 
            
             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 
            
             甲硫基乙醛肟 
             | 
        
        
            | 
             生活垃圾 
             | 
            
             废纸、厨余垃圾 
             | 
            
             厂内集中收集,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职工生活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等效连续A声级 
             | 
            
             生产车间噪声设备、泵类安装减震装置并通过建筑隔声减轻影响,安装消声器 
             | 
            
             生产装置 
             | 
        
    
 
 
四、本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及范围
本工程排放的各大气污染物通过科学可行的综合治理,恶臭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建企业二级标准限值,其余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的要求大气标准限值。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距离衰减后,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风险评价结果表明,项目事故风险水平低于同类项目总体水平。在进一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从环境风险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但仍需要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强化风险防范措施。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运行后,正常情况下,在采取环评提出的一系列科学合理的污染控制措施下,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现达标排放。综上所述,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方面分析项目是可行的。
六、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为了切实反映受影响居民的愿望、要求和建议,在项目环评及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并合理采纳,以保护当地居民利益,同时也促进企业把环保工作做得更好,作为工程建设当地的公众,请您在2017年12月1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布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索要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和其它有关信息并发表您的意见和建议,谢谢您的合作!
七、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①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13304783021 
电子信箱:976221557@qq.com            
通讯地址:磴口县化工工业园内蒙古利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②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内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顿春伟          联系电话:18601388917
电子信箱:592812902@qq.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二环公交五公司东巷盛世名筑6号写字楼4楼
 
 
 
                           内蒙古利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