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金项目名称 | 
            下达资金文号 | 
            下达资金(万元) | 
            资金使用安排 | 
        
        
            | 合计 | 
              | 
            8037.65 | 
              | 
        
        
            | 三到村三到户 | 
            巴财农[2016]1178号巴财农[2017]204号 | 
            850 | 
            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产业扶贫自主发展补助、资产收益入股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旧房修缮加固补助资金。 | 
        
        
            | 金融扶贫 | 
            巴财农[2017]252号 | 
            1000 | 
            用于农业银行和蒙银村镇银行金融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 | 
        
        
            | 雨露计划 | 
            巴财农[2017]470号 | 
            6.45 | 
            用于中、高职贫困学生补助金,计划资助贫困学生43名,每生补贴1500元。 | 
        
        
            | 2017年脱贫攻坚“以奖代补”奖励资金 | 
            巴财农[2017]561号 | 
            349.09 | 
            统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产业扶贫自主发展补助、资产收益入股金。 | 
        
        
            | 2017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 
            巴财农[2017]911号 | 
            500 | 
            统筹用于产业扶贫自主发展补助、资产收益入股金和低保提标兜底补助及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其他精准扶贫项目。 | 
        
        
            | 2017年扶贫资金 | 
            巴财农[2017]957号 | 
            320 | 
            统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产业扶贫自主发展补助、资产收益入股金。 | 
        
        
            |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住房补助资金 | 
            巴财建[2017]301号 
            巴财建[2017]411号 | 
            991 | 
            用于44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搬迁和111名非建档立卡人口同步搬迁住房补助。 | 
        
        
            | 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 
              | 
            1760 | 
            统筹用于有易地搬迁贫困人口的嘎查村(分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水、电、路、林和村级卫生室、活动室、公厕及旧房拆除生态修复、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 | 
        
        
            | 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资金 | 
            巴财建[2017]302号  
            巴财建[2017]663号 | 
            165 | 
            统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产业扶贫自主发展补助、资产收益入股金。 | 
        
        
            | 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贴保险费) | 
            巴财农[2017]737号 | 
            50 | 
            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商业保险费。 | 
        
        
            | 建档立卡工作经费 | 
            巴财农[2017]252号 | 
            4.5 | 
            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档案整理、资料印刷、宣传和相关会议及动态管理工作经费。 | 
        
        
            | 交叉检查工作经费 | 
            巴财农[2017]957号 | 
            30 | 
            用于旗县交叉检查、审计和绩效考评及各项扶贫项目资金验收、检查工作经费。 | 
        
        
            | 市级财政扶贫资金 | 
            巴财农[2017]484号 
            巴财农[2017]1033号 | 
            511.52 | 
            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提标兜底补助、非低保人口养老保险费补助、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和一、二级重度残疾贫困人口生活补助(智力、精神类残疾补助一、二、三级)。 | 
        
        
            | 县级财政扶贫资金 | 
            磴政字[2017]5号 | 
            1500 | 
            用于渡口镇、隆盛合镇、巴彦高勒镇、补隆淖镇、纳林套海农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县财政配套资金750.5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保险费补助79.799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体检54.51万元,用于17个“三到村三到户”贫困嘎查村适用技术培训费20.5万元,用于扶贫办精准扶贫工作经费25万元,用于光伏小镇及其他精准扶贫工作569.69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