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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磴口城镇居民收入状况分析及建议
发布日期:2014-09-09 来源: 作者:

  

   近年来,我县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城乡居民生活发生较大变化,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国民经济发展的成果也不断惠及民生,从而推动了居民收入的进一步增长。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8年的11650元上升到2013年的19785元,净增8135元,年均名义增长11.2%,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实际增长8.5%

  一、2008-2013年城镇居收入状况

  (一)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城镇居民收入是由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四部分构成。从收入构成看,我县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由2008年的8535.1元,增加到2013年的14481元,增长69.7%,年均增长12.5%2008年工资性收入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1.7%,发展到2013年工资性收入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3.2%。经营性收入由2008年的1176.7元增加到2013年的2114元,增长79.7%,年均增长12.4%;财产性收入由2008年的186.4元增加到2013年的332元,增长78.1倍,年均增长12.3%转移性收入2008年的1934元增加到2013年的2858元,增长47.8%,年均增长8.1%。从上述构成来看,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宏观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政府多次出台增收富民政策,城镇居民收入提高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经济主体多元化的发展,以及政策对民营企业的积极扶持,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发展迅速,对支撑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城镇居民收入,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助推了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快速增长。二是随着城镇居民收入的提高,居民财富的积累,投资渠道更趋多元化,财产入股分红、房屋出租、被征用土地补偿等收入大幅增长,带动了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成倍增长。三是政府高度重视低收入家庭和离退休家庭人员的生活,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连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及社会救济和政策性补贴项目增加、额度增高,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也同步提高虽然近年来城镇居民收入呈现全面增长的态势,但是政策性引领工资性收入增长仍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部分,其次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起到了重要补充作用,财产性收入虽然增速较快,但绝对数额较小,对增加居民家庭收入贡献作用相对有限

 

       年  份

  指 标

  2008

  比重(%)

  2013

  比重(%)

  人均可支配收入

  11650

  100

  19785

  100

  工资性收入

  8353.1

  71.7

  14481

  73.2

  经营性收入

  1176.7

  10.1

  2114

  10.7

  财产性收入

  186.4

  1.6

  332

  1.7

  转移性收入

  1934

  16.6

  2858

  14.4

 

2008-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表

 

  (二)从在全市的排序来看,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长但低位徘徊。

  1、从总量来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近年来在全市趋向后位徘徊。2008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650元,比全市平均(11917元)收入水平低267元,在全市七个旗县区中排名第四位;2013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785元,比全市平均(20311)收入水平低526元,在全市七个旗县区中排名第七位。2008-2013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五年平均在全市七个旗县区中排名第七位。

 

     单 位

  年 份

  全市

  临河

  五原

  磴口

  前旗

  中旗

  后旗

  杭后

  2008

  11917

  12390

  11519

  11650

  11879

  12143

  11404

  11519

  位次

  -

  1

  5

  4

  3

  2

  6

  5

  2009

  13067

  14193

  13480

  13480

  13863

  14207

  13457

  13477

  位次

  -

  2

  4

  4

  3

  1

  6

  5

  2010

  14421

  14562

  14165

  13796

  14126

  14830

  14529

  14222

  位次

  -

  2

  5

  7

  6

  1

  3

  4

  2011

  16138

  16470

  16290

  15659

  16019

  17069

  16752

  16371

  位次

  -

  3

  5

  7

  6

  1

  2

  4

  2012

  18455

  18628

  18359

  17945

  18230

  18786

  18745

  18433

  位次

  -

  3

  5

  7

  6

  1

  2

  4

  2013

  20311

  20519

  20168

  19785

  20063

  20674

  20535

  20231

  位次

  -

  3

  5

  7

  6

  1

  2

  4

  五年平均

  16478

  16874

  16515

  16133

  16460

  17113

  16804

  16547

  位次

  -

  2

  5

  7

  6

  1

  3

  4

 

 2008-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表

 

  2、从速度来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增长幅度近年来低于全市平均增长幅度。2008-2013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1.2%,比全市平均速度(11.3%)低0.1个百分点。2008-2013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增长幅度在全市排名第七位。

  2008-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表

  年份

  单位

  2008(%)

  位次

  2009(%)

  位次

  2010(%)

  位次

  2011(%)

  位次

  2012(%)

  

  

  2013(%)

  

  

  全市

  15.6

  -

  16.0

  -

  10.4

  -

  13.5

  -

  12.8

  -

  10.1

  -

  临河

  16.2

  4

  15.3

  5

  8.9

  4

  13.1

  6

  13.1

  3

  10.2

  2

  五原

  15.4

  6

  17.0

  2

  11.1

  3

  15.0

  3

  12.7

  4

  9.9

  4

  磴口

  15.0

  7

  15.7

  4

  8.8

  5

  13.5

  4

  14.1

  1

  10.3

  1

  前旗

  16.1

  5

  16.7

  3

  8.0

  6

  13.4

  5

  13.8

  2

  10.1

  3

  中旗

  16.5

  2

  17.0

  2

  11.5

  2

  15.1

  2

  12.2

  6

  10.1

  3

  后旗

  17.2

  1

  18.0

  1

  12.8

  1

  15.3

  1

  11.9

  7

  9.5

  6

  杭后

  16.5

  2

  17.0

  2

  11.5

  2

  15.1

  2

  12.6

  5

  9.8

  5

 

     从位次看出,近几年虽然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与全相比基本同步但由于地理环境、区域优势、基础设施等客观条件存在差异,这也是导致居民收入水平在全市位次靠后的重要原因。

  )从行业看,城镇居民收入高低悬殊差距呈现扩大趋势。

  从企事业和机关单位看,2008年全县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分别为963元、1743元和1892元。与各行业平均工资(1352)相比较,事业和机关单位的工资高于全县平均水平391元、540元,企业单位的工资低于全县平均水平389元。2013年全县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平均月工资分别为2615元、4021元和3967元。与各行业平均工资(3290元)相比较,事业和机关单位的工资高于全县平均水平731元、677元,企业单位的工资低于全县平均水平675元。

  从国民经济行业来看,2008年全县各行业在岗平均月工资为1352元,最高行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月工资为2074元,最低行业(农林牧渔业)月工资为637元,两者相差1437元,最高行业收入是最低行业的2.3倍。2013全县各行业在岗平均月工资为3290元,最高行业(电力业)月工资为6711元,最低行业(批发和零售业)月工资为1561元,两者相差5150元,最高行业收入是最低行业的3.3倍。行业间的收入差距在不断拉大。

  二、加快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政策调控,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当前我县居民收入构成中将近70%来自于工资性收入,增加工资性收入是提高居民收入最有效的途径。一是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和机关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企事业和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水平逐年增长;二是规范津补贴标准,缩小区域工资补贴差距;三是以提低、控高、扩中的手段缩小行业收入差距。

  (二)多措并举扶持创业,扩大居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就业是居民收入增加的源头,没有充分的就业,收入的增长成为一句空话。当前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交织在一起,成为劳动力市场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政府应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把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结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三)努力提高居民理财意识,不断增加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在居民收入构成中比重小、数额低。但财产性收入增加是居民收入增加的重要补充部分。增加财产性收入也是缩小与经济发达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途径。

    (四)完善社会各项保障体系,继续增加居民家庭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增加对提高离休人员生活水平,确保生活困难家庭正常生活有重要作用。要不断提高困难补助标准,加强社会保障建设,完善合理的养老金正常增加机制。

    (五)提高居民整体素质,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在面对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情况下,我们应积极采取降低就业门槛、在岗培训、再就业培训等积极措施,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扩大就业面,确保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居民人均收入较2010年要翻一番,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报告还提出“两个同步”,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城镇居民收入的增加如果没有相应经济基础支撑,增加居民收入就是无源之水。所以要实现全县城镇居民收入提档升位,应以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做大经济总量、提高经济质量为前提基础,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为重点,多措并举、合力推进,从而全面实现居民收入增加,使广大居民真正从温饱迈向小康。(统计局 章玲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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