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要职能
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作为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备灾救灾、社会救助、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基层组织建设、红十字青少年、造血干细胞捐献等工作。
二、 工作内容
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由总会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县红十字会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
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委托事项
三、 机构设置
红十字会成立于1996年,属正科级建制,由卫生局兼管。2000年,县红十字会从卫生局分离,实行独立办公,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公务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1人退位让贤。单位级别为正科级,2016年度在职8人,退休2人,共计10人
四、 部门预算有关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我单位收入预算66.0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收入66.04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我单位总支出预算6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2.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万元。
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30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52.94万元,在职事业职工工资等支出。
302“商品和服务性支出”支出1.6万元,为办公和商品服务性支出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万元,为退休费和个人取暖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数
1、因公出国(境)费没有发生,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保有量1台,主要用于办理公务、应急救护培训、募捐工作等,占预算的50%,与2016年预算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和工作餐费等支出),与2016年预算相同。
磴口县红十字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