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个人姓名:
王志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磴地税 罚 〔2017〕87号
案件名称:
王志刚—违反税收管理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结果:
当事人自愿服从地税部门管理,无陈述申辩意见,执行处罚决定书内容,在处罚决定书到期之日缴纳362.5元罚款。
处罚生效期:
2017-12-14
处罚截止期:
处罚机关:
磴口县地方税务局
地方编码:
150822
当前状态:
正常
信息提供部门:
公示日期:
2017年12月19日
主办单位:磴口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磴口县政府办公室
Copyright 2011 Dengkou Inner Mongolia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 13001742号
联系电话:0478-4262212 Email:axxaty@163.com
技术支持: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网络信息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