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文化旅游融合 实现共生互惠双赢
——磴口县旅游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调研报告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面对日益增强的市场竞争和客户需求,传统旅游业资源不足、类型单调的弱势日渐凸显。为适应新常态带来的变革,进一步增强旅游业发展后劲,同时以旅游为抓手推动关联产业快速发展,磴口县以厚重的文化基础为载体,推动旅游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通过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走访景区(点),召集有关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士座谈等形式,旅游部门对全县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及融合发展情况进行了摸底,深入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的途径,切实加快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步伐。
一、旅游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现状
(一)旅游及旅游产业概述
旅游是一种体验与阅历,旅游的需求是在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后产生的高级需求。现代旅游实际上是一种以精神、文化需求和享受为基础的,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等内容的综合性活动,说到底是一种文化现象。任何一次旅游经历都是一次对新文化的体验,是以一般文化的内在价值为依据,以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为依托,以旅游的主、客、介体相互关系为基础,在活动过程中形成的观念形态及其外在表现的总和。
旅游业是综合性产业,它的综合意义非常丰富。一是旅游是一种消费形态,它附着于任何产业而非独立存在,是对一、二、三产业以及交通、生态、文化、城市等进行消费,并形成消费对象的经济增长点。二是旅游对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直接作用于一个地区的形象提升、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和居民收入增长。三是旅游业以“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与市场紧密连接,对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各领域的市场化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文化旅游资源优势
磴口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境内分布有众多的自然景观和名胜古迹,呈现出文化与旅游资源相互交融,丰富多彩的特点。南有波涛汹涌的黄河和雄浑巍峨的三盛公水利枢纽,公路、铁路大桥坐落其上;北有横亘绵绵的阴山,庙宇、神泉、古迹隐没其间;西有浩瀚无垠的沙漠,湖泊、绿洲镶嵌其中。据中科院地理研究所的调查显示,磴口县境内的旅游资源涵盖了全国旅游资源八大类的全部,优良级旅游资源单体占全部单体总数的24%。这些有形的具象资源中蕴含着丰富的黄河文化、大漠文化、宗教文化和历史文化,河套文化、蒙元文化、兵团文化、走西口文化、丝路文化等在县域境内也多有体现;全县现有不可移文物101处,其中有阴山岩刻、朔方郡古城遗址及周边汉墓群、鸡鹿塞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有沟心庙汉墓群、巴音乌拉石板墓群、阿贵庙、三盛公天主教堂、沟心庙遗址、三盛公粮库旧址、三盛公水利枢纽、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一团团部旧址等自治区级文保单位8处,是自治区西部的文化旅游资源大县。
(三)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现状
目前,在磴口县的旅游资源开发及景区建设中,能够融入文化元素的景区主要有以黄河水利文化为主题的黄河三盛公国家水利风景区;以宗教文化为主题的阿贵庙、三盛公天主教堂等景区(点);以秦汉文化为主题的鸡鹿塞、秦汉长城等景点,以蒙元文化为主题的乌兰敖包,以兵团文化为主题的乌兰布和农场兵团文化基地,且融入的形式简单,内容单一,没有完全将文化元素融入到旅游六要素产业链中,文化内涵的挖掘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如阴山岩刻中人类生存、发展的文化内涵,河套吸纳甘肃、宁夏、山西、山西临近地区移民所形成的开放、进取、和谐、宽容的民俗文化,治理沙漠中所反映的生态文化,还没有融入到旅游之中,更无深浅之谈。旅游业的综合性产业还没有体现出它的消费形态。当前,全县已初步形成三条旅游线路,但几乎没有消费内容,文化的经济形态在旅游产业链上还没有形成特质卖点。
二、旅游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磴口县在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实践,但从实际情况看,县域旅游业仍处于观光型的初级层次,“重山水轻文化”现象较为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规划引导方面
1.规划编制统筹不够。目前还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全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文化、旅游二者的融合发展问题没有从全局的角度来进行统筹,旅游与文化的融合发展缺乏整体性、系统性的战略考虑和架构设计,对旅游产品文化内涵的挖掘和开发缺乏应有的力度。
2.已有规划落实不力。尽管磴口县目前开发的几个重点景区已经编制完成了景区发展规划,由于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政策缺乏等多方面原因,各类已编制的旅游及景区(点)发展规划总体停留在书面阶段,落实不够。
(二)融合开发方面
1.文化资源在旅游产品开发中融入不深。由于缺乏恰当的手段和方式方法,磴口县旅游产品的开发没有充分利用本地的历史文化资源,自然景观中原有的文化内涵没有得到很好展示,致使游客难以领略磴口的悠久历史文化和特色风土人情。如各景点的导游解说词主要以介绍自然造型为主,缺少对景点文化内涵的理解和宣传,未起到人文解读和导游的作用。
2.重点文化旅游品牌打造乏力。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尚处于起步开发阶段,对文化内涵较深、地域特色较强的宗教文化旅游、文物古迹旅游、民俗旅游等重点文化旅游产品整合开发不够,造成这些优质文化旅游资源的闲置。如阿贵庙作为比较有名的“红教”庙宇,2014年才刚刚进行初始开发。
3.特色文化旅游商品开发欠缺。县内旅游景区发展看重景点门票收入,对旅游商品重视不够,运作不力,旅游商品开发严重落后于旅游业的发展需求。特色旅游商品街(店)建设几近空白,直接影响了游客的逗留时间和消费量,制约了旅游产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产出。
4.文化体验活动匮乏。各景区的文化体验设施、场所严重缺乏,直接影响了旅游品质的提升。此外,由于缺乏有效运作和政策扶持,磴口县旅游市场中文化商演项目尚处于空缺状态;工艺美术、特色餐饮、休闲娱乐、民俗体验等文化旅游特色产业聚集区建设更是尚未规划起步。文化体验设施和活动的匮乏,致使游客只能“白天看美景、晚上看星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旅游产业的发展。
(三)组织保障方面
1.运作模式落后。当前,磴口县旅游业市场化运作机制尚未完善,旅游开发力度不大、速度不快,文化旅游产品和商品的开发运作更是动作迟缓。
2.专业人才短缺。由于人才管理机制不完善,外来人才引进困难,磴口县严重缺乏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方面的创意人才、经营人才和领军人物,尤其是缺乏既熟悉历史文化,又懂旅游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难以形成从策划、引导、管理层面推动发展的核心力量。
存在上述问题根源分析:
一是旅游产业规模与立县产业的地位不相称。磴口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大小湖泊160余处,已探明自然人文景点30余处,但资源优势还没有转化为产品优势。产品本身结构单一,档次较低,基础配套不全,远远不能适应旅游市场的变化和游客的多样化需求。在全县支柱产业中,旅游产业的整体规模最小,产业自身处于破题起步阶段,对财政的贡献微乎甚微,对相关产业的带动性不强,安排就业和转移劳动力的能力还十分有限。
二是旅游产业的开发程度与旅游资源状况不相称。尽管磴口是旅游资源大县,但开发建设相对滞后,以纳林湖为龙头的旅游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成熟产品较少,品种较单调,特色不够鲜明,有较强竞争力和吸引力的新产品开发缓慢,更缺乏现代化程度高,游客参与性强的产品,特别是得天独厚的唯一性的旅游资源因为不能转化成旅游产品,不具备旅游接待能力,无法发挥出应有的效益。加上宣传不到位,即使是较成形成熟产品,在区内外旅游市场上的知名度也不高,品牌形象没有真正树立起来。
三是旅游接待方面的配套要素与产业发展的要求不相称。特别是景区(景点)基础设施不健全,配套服务跟不上,吃、住、购产业链条不齐全,游客消费欲望无法满足,体现文化元素的内容只能依靠景区(景点)自身建设。还没有真正形成旅游产业的发展要靠大项目拉动的思想,没有集中精力,想尽办法,开辟渠道为某一相对成熟特色化项目搭筑发展平台。同时,旅游中介机构少,并且主要是把我们的人往外组织,引进游客的功能很弱,星级宾馆、娱乐场所、特色餐饮、旅游商品远远不能适应全县旅游业大发展、快发展的需要,客观上制约了旅游产业的发展。
三、旅游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途径
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是发展现代旅游的本质需求,是实现磴口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充分利用好自然生态与历史文化交相辉映的有利条件,依托水、绿、沙、山,提炼找到旅游产品与消费者头脑中共同的“文化因子”,融入文化元素,加快形成“赏山水、游沙漠、品文化”的旅游发展格局。
(一)系统研究,深入挖掘文化旅游资源
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不是简单叠加,硬性拉配,只有选择那些具有市场价值、同时具备在旅游产业上发光发热的文化资源,才能真正推进文化与旅游的有机融合。应选调专业人员组成专门队伍,并加强与国内著名文化单位以及文化名人的联系和协作,系统整理研究全县历史文化脉络,找准与具体旅游景点、项目的结合点,做好包装策划和市场营销研究,为推动自然资源与文化内涵的深层次融合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科学规划,切实强化规划引领作用
一是应尽快编制突出文化元素的全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使旅游与文化的融合发展在总体规划引领下快速推进;二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保护、开发、利用的原则,在编制村镇城镇建设、林业、农牧业发展、工业经济发展等规划时融入旅游文化元素,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编制出切合实际、突出特色文化旅游的发展规划,并加大文化旅游资源的整合重组和深度开发,精心培育和打造能充分体现磴口地域和民族文化特色的旅游品牌。三是应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规划的宣传、落实和督查,确保各项规划能够真正发挥作用。特别是对一些保护性规划,要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对各景区景点、核心保护区周边的原生态环境和历史风貌进行保护和整治,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和历史文脉,更不得乱拆乱建,使自然赋予的瑰丽资源和祖先留下的珍贵遗产不再流失。
(三)依托特色,积极开发特色文化旅游商品
发展适销对路的特色文化旅游商品,不仅可以完善磴口旅游整体文化形象,而且能够增加旅游业的附加值。在开发特色文化旅游商品的过程中,应依托磴口的物产资源,融入河套文化、秦汉文化、阴山文化、蒙元文化元素,加强旅游工艺品、旅游纪念品、旅游用品、旅游食品“四大类”的创意研发,并形成品牌化、系列化、规模化。如阴山岩刻、青铜剑、青铜镜等工艺美术复制品;华莱士蜜瓜、三盛瓜子等土特产品和圣牧有机奶、肉苁蓉系列保健品,以及各种风景图片、名信片、邮品、小饰物等旅游纪念品等,鼓励企业和个人创作者以市场为导向,创意制作符合地方文化特色的文化旅游商品。同时,尽快建设特色文化旅游商品购物中心或利用现有资源开发特色购物街区,在方便游客集中购物的同时,进一步丰富游览内容、提升旅游品质。
(四)突出特色,大力丰富文化体验活动
文化体验活动是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产业延伸,以举办重大文化节庆活动为依托,将文化与旅游充分融合。应围绕旅游业“娱”字要素,努力开发互动性的文化旅游项目,积极延长旅游产业链。一是举办文体旅融合的大型体验活动。如穿越乌兰布和沙漠越野车、自行车比赛、全国垂钓大赛、全国摄影比赛、环奈伦湖、纳林湖摩托车拉力赛等,在丰富游客旅游体验的同时,可以聚集人气,提升品质,扩大影响。二是搭建演艺活动平台,开展具有磴口历史鲜明烙印的文艺演出活动。开发标志性的驻场(驻点)文化演艺项目,支持旅游景区吸纳文艺演出团体、演出经纪机构和艺术表演人才的多种方式灵活参与景区经营;加强与国内著名文化单位以及文化名人的联系和协作,深刻挖掘磴口历史中的典型人物和事件,突出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创作一批雅俗共赏的历史情景剧、话剧等在景区进行演出,实现“客人留下来,消费高起来,品质提上去”。三是举办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民俗节庆活动。如举办黄河流凌观赏节、黄河开河暨有机食品美食节、那达慕大会、冰雪节等。此外,通过打造一批文旅结合的特色业态集聚区,如集中建设特色工艺品一条街、特色餐饮一条街、酒吧茶楼一条街、休闲娱乐一条街和民俗一条街等,丰富游客的文化体验活动内容,使游客完成日间游览后能有另一种精神享受和文化观摩。四是积极发展一地一品、一镇一品等特色文化服务,依托丰厚的文化资源,推动民歌传说、民俗民情、民间婚礼祭祀、手工艺品、服饰用具、特色餐饮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融入到旅游项目和产品中,为旅游增添民族、民俗文化元素。
(五)强化保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要进一步完善机制、理顺体制,形成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保障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一是建立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文化旅游产业相关部门间的协作,促进文化与旅游在规划编制、政策支持、标准制定、市场监管、宣传推广、产品创新等方面的紧密结合,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旅游在党政绩效考核中的份额,形成推动文化与旅游协同发展的合力。二是建立市场化运作模式。探索景区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引入国内著名旅游运营商进行控股管理,政府只对景区旅游开发进行宏观管理。三是更新产业扶持政策。根据县情实际,尽快制定出台扶持旅游业发展的新办法,在财政扶持、金融支持、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和旅游餐饮业、旅游住宿业、旅游购物、旅行社发展、旅游人才引进和培养、旅游交通发展、旅游配套发展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激励力度,通过政策优惠、资金补贴、信息支持等多种方式进行支持,为全县旅游业发展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四是加强专业人才建设。完善旅游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探索旅游企业岗位培训、职业资格与薪酬相衔接机制,着力引进和造就一批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策划、营销、经营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