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
    孟巴特尔(党组书记、局长)
    刘 小 娟(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高 振 东(党组成员、副局长)
   
    二、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孟巴特尔(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刘小娟(党支部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单位日常事务的管理,以及机关信访、党务、目标管理考核、财务、人事、保密、纪检监察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法制股、信息监控指挥中心、公律援股、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及律师事务所。
高振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及综治维稳工作,分管宣教股、基层股、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综合性专业调解委员会。
 
    三、公示内容
    单位负责人:孟巴特尔
    联系电话:0478-7969800
    办公地址:磴口县人民公园西司法民政综合办公楼三楼
    公共邮箱:dkxsfj2007@163.com
    机构红页:磴口县司法局.政务                     http://site.conac.cn/www/071250341/60265674/index.html
 
 
 
磴口县司法局职能、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律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和监督全县律师、公证工作。
   (四)负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
   (五)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六)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七)负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械器具、警用车辆等物资装备的管理。
   (九)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磴口县司法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保密和信访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工作;承担司法行政系统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工作;编制机关的经费预算、决算、基层投资等;管理监督机关经费和国有资产等,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械器具、警用车辆等物资装备。
    负责人:王海霞   0478-7969800
   (二)宣教股
   拟定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县法律法规及专项法治宣传工作,承担全县普法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祁爱霞   0478-7969805
  (三)基层股
    负责指导各级、各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
   负责人:乔弼春   0478-7969805
  (四)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负责全县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日常管理及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矫正、考核奖惩和解除矫正工作;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负责人:谢莺   0478-7969808
   (五)法制股
   负责拟订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要点;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工作和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开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法制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彦   0478-7969806
  (六)公律援股
   指导监督公证、律师、法律援助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公证、律师、法律援助业务活动;负责全县法律援助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负责人:李彩梅  7969810
  (七)信息监控指挥中心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司法行政信息技术网络的建设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信息网络、信息平台、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司法行政信息审核、报送工作。
   负责人:吕晓慧 0478-7969810
 
   三、派出机构及职责
    1、巴彦高勒司法所
    2、渡口司法所
    3、补隆淖司法所
    4、隆盛合司法所
    5、沙金套海司法所
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法律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
 
    四、下设机构及职责
1.磴口县法律援助中心
2.磴口县公证处
 
    (一)磴口县法律援助中心职责
    1、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2、受理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 负责组织、指派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办理各项法律援助案件。
    3、按照统一标准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确保公民平等地享有法律援助权利。
    4、负责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或安排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5、负责对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李彩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办公地址:磴口县人民公园西司法民政综合办公楼附楼一楼,磴口县法律援助中心。
    联系电话:0478-7969810
    办公邮箱:dkxflyzzx@163.com
 
    (二)磴口县公证处职责
    1、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如公证经济合同、收养、遗嘱等法律行为,公证学历、出生、亲属关系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办理保全证据和提存公证等。
  2、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除办理公证事务外,公证法律服务的内容还包括: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当事人保管遗嘱、文件和其他贵重物品,清点、封存遗产,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应邀参与当事人之间的谈判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回访监督,提出公证建议,担任法律顾问,代办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手续等。
  3、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如对招标投标、拍卖、面向社会的各类有奖活动、社会性评选活动、社会性竞赛活动、商品的抽样检测、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等与公众或社会经济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社会活动进行公证监督,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4、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公证处法定代表人:孟冀华(公证处主任)
    办公地址:磴口县人民公园西新法院后司法行政大楼附楼一楼,磴口县公证处。
联系电话:0478-7969818
         0478-7969812
         0478-7969811
公共邮箱:dkxgz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