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财政局    
      一、主要领导
        局  长:赵军伟
       
     副局长:石宏宇、李爱军、李建、白芸  纪检组长:李有德
       
     办公室电话:4212612
       
     电子邮箱:dkxczjdzr@163.com  
      
     网   址:http://www.baibianyule.com/
    
  二、主要职责
  第一条 磴口县财政局是在县委、政府领导下的,主管全县财政收支的行政职能部门。
  第二条  财政局主要职责有:
  1、贯彻和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制定全县财政、税收收支、财务、会计方面的法规、条例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代表县政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涉外财政、税收、债务的国际谈判和制定协议、协办草案。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定磴口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计划,制定年度磴口县预算草案,执行人大批准的磴口县预算;监督苏木乡镇预算的执行,审编年度磴口县决算,对社会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3、按照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的财政体制,结合磴口县的实际,确定磴口县各级财政管理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4、参与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参与基建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济贸易、外汇、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和制定职工行业保险基金和职工养老基金的财务制度,并加强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运用财政、税收、补贴等经济杠杆,以及县财政直接掌握的资金,对国民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有效的调控。
  5、负责各项基金设立的审核和对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预算调节基金的征集、管理。
  6、负责县本级政府采购政策的制定和具体执行。
  7、负责组织制定国家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的贯彻意见,审核和上报地方税减免及税制改革方案,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磴口县预算的安排,确定税收收入计划;办理和监督由县级财政承担的全县经济贸易、农业支出、行政和公共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制定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增加支出的政策,结合磴口县的实际制订补充规定。
  8、管理和监督全县各项财政收入,组织和监督本级及苏木乡镇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组织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组织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财务制度。
  9、管理磴口县基本建设拨款,管理县级直接分配的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统一管理全县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10、制定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并对其实施管理监督;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审批和收费票据的管理以及收入的解缴管理工作。
  11、管理和监督磴口县境内中央政府的国内外债务;管理世界银行对我县的贷款并负责谈判和签订贷款协议。
  12、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查处会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探索和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会计工作运行机制;负责会计工作各种法规实施意见的制订;组织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各苏木镇的财政收支和各部门的财务。
  14、制定磴口县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县财政干部的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管理办法和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评价、评估业务。
  16、负责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监管。
  17、承办县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内设股室
  1、办公室
  2、预算股
  3、国库股
  4、行政政法股
  5、政府采购管理股(综合计划股、条法税政股)
  6、教科文股
  7、监督检查股
  8、信息中心
  9、工交经贸股
  10、乡财股
  11、社保股
  12、农牧业股
  13、会计股
  14、经济建设股
    15、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二)二级单位
  1、国有资产管理局
  2、国库收付中心
  (三)临时机构
  1、磴口县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磴口县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肉羊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